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天数是3天,当然出现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刑事拘留的天数可能变成14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跨越市县犯罪的,由于其流动性很强,给机关进行相关调查增加了不少难度,所以此时最长天数可以达到37天。
对于拘留的决定,通常情况下机关就可以自行决定,因为机关会负责拘留的执行。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拘留。通常情况下,拘留都是需要拘留证的,但是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不要拘留证,即来不及批准制作拘留证,当场便需要即相关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的。
通常情况下,当决定对犯规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就应当直接送往看守所,然后在看守所进行审问相关犯罪。当然因为其他事情的需要,暂时来不及在看守所审问的,可以暂时在看守所外继续短暂审问,但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
一、经侦可以关押嫌疑人吗
可以关押嫌疑人,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经侦大队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7天,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二、撞死人主责是去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撞死人主责是去拘留所还是看守所主要是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存在着紧急状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应当去看守所的。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机关或者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