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期限到了,股东需按约定缴纳出资,否则需向公司和已缴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可及时缴清或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应合理,不一定越长越好,因为该信息将公示。
法律分析
一、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1、认缴期限到了的,股东需要按约定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的,除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认缴期限前可以注销吗
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结语
认缴期限到了,股东应按约定足额缴纳出资,未足额缴纳者需向公司和已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股东可自行约定,但应注意不宜过长,因为该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及时缴清或修改章程中的缴清期限是可行的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